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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合神心意的婚姻 | | 新闻来源: 点击数:2212 更新时间:2014/8/28 18:27:15 收藏此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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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合神心意的婚姻
经文:创世纪24章
A.立定心志:
不娶外邦女子(1-9);
哥林多后书6:14-15;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,不要同负一轭。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?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?基督和彼列(撒但的别名)有什么相和呢?信[主]的和不信[主]的有什么相干呢?
未婚的弟兄姊妹都能立志:非主内不娶,非主内不嫁!
B.合神心意的祷告:
1. 坚信自己所信的神是深爱自己并永活的神(12上);
罗马书 8:32;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,为我们众人舍了,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赐给我们吗?
2.求神施恩--相信美满婚姻是神的恩赐(12中);
箴言19:14 ;房屋钱财,是祖宗所遗留的;惟有贤慧的妻,是耶和华所赐的。
3. 求神安排好机会(12下);
信徒遇见自己配偶的好机会不是在酒吧,歌舞厅,也不是在夜总会;而是在教会的属灵团契和属灵事工中。
4. 求神赐给自己属灵的目光,即自己看重配偶的条件(13-14);
勤劳;有爱心;乐意接待远人等。
C.尽自己的本分:
1.预备自己(62-63;参得3:3);
注重自己的灵性培养,常常地默想神。而要避免以寻求结婚对象为目标的参加团契!
2.抓住机会(17;33-49;参得3:4-5)。
在可能的条件下,弟兄一方尽可能地去主动表白(亲自,或请别的肢体帮忙),从而能去寻求并等候神的旨意。
D.实际的印证:
1. 果是同族(24);
2.果真勤劳;有爱心(18-20);
3.也乐意接待远人(25);
4.亲人的同意(50-51);
5.本人的同意(58)。
6.美好的结果--以撒娶了利百加为妻/彼此的爱情/以撒在失母后得到了妻子的安慰(67)。 | | 总页数:1 第 1 页 |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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