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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天嗣教会2016年2月28日主日崇拜讲道
罗马书 第二十讲
张福大牧师
主题:因信称义的生活(四)
经文:罗马书13:1-7
一、我们面对以下几种“人”应有的正确态度和行为
(即基督徒的为人法典)
1. 面对上帝(12:1-2);
2. 面对自己(12:3-8,11-12);
3. 面对众人(12:9,10下,13下,15,16下,17下,18);
4. 面对主内弟兄(12:10上,13上,16)
5. 面对仇敌(12:14,19-21)
6. 面对掌权者(13:1-7)
a. 当顺服掌权者——不但是因为刑罚,也是因为良心;
原因:掌权者都是 神所命的;
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;
抗拒掌权的必自取刑罚;
他是 神赏善罚恶的用人;
他也是 神差派常常特管纳粮之事的差役。
表现:凡人所当得的,就给他;
当得粮的,给他纳粮;
当得税的,给他上税;
当惧怕的,惧怕他;
当恭敬的,恭敬他。
b. 行善的不惧怕掌权者;
原因:掌权者是 神赏善罚恶的用人;
作恶的,当惧怕他;
行善的,就可得他的称赞;
掌权者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;
反之,如掌权者竟然要叫行善的惧怕他们(也就是掌权者要求我们去做违背 神旨意的事;或禁止我们去做 神本来要我们去做的事),则他们就超出了神给他们的权柄;
这样的话,选择顺从 神,不顺从人,是理所当然!(请参徒4:19-20;徒5:29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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