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9月30日主日崇拜讲道
加拉太书第6讲 奴仆与儿女
张福大牧师
经文: 加拉太书3:25-4:7
加拉太书 基督徒属灵自由大宪章
本书大纲
壹、引言(1:1-10)
贰、个人方面:为蒙召作宣扬信心与自由的使徒职分辩护(1:11-2)
叁、教义方面:为信心与自由的教义辨护(3-4章)
肆、实用方面:为信心与自由的生活实践辩护(5:1-6:10)
伍、结语(6:11-18)
叁、教义方面大纲:
一、不是因行律法而是因信领受圣灵和新生命(3:1-14)
二、救恩本乎应许,而不是律法(3:15-24)
三、信耶稣基督的人是儿女,不是奴仆(3:25-4:7)
四、呼召加拉太信徒反思他们自己的行为(4:8-20)
五、信靠律法的人是奴仆,不是儿女——夏甲与撒拉的譬喻(4:21-31)
三、信耶稣基督的人是儿女,不是奴仆(3:25-4:7)
1.以前,对所有人世人来说都是相当于“奴仆”或就是“奴仆‘的身份:
对犹太人来说(我们),是孩童时期(律法时代),与奴仆毫无分别(4:1);被看守在律法之下(3:23)——在师傅和管家的手下(4:2);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(4:3);
对加拉太人来说(你们)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(4:8);受制于那懦弱无用的小学,给他做奴仆,谨守日子、月份、节期、年份(4:9-10);
2.如今,因信基督耶稣:
• 在上帝所定的日子,作为上帝的独生儿子被差派到世上来;
• 为童贞女玛利亚所生;
• 他取了奴仆的形象,成为人的样式(4:4);
• 借着他在十字架上的受死/埋葬/复活,将祂的子民从律法和罪恶的辖制之下救赎出来(4:5;请参腓2:6-8);
3.从此,不分犹太人/希利尼人,自主的/为奴的,或男/或女,都:
• 不再是奴仆;
• 得到了神的儿子的名分;
• 是亚伯拉罕的后裔(3:29中),即靠着神为后嗣(3:26;4:5-7);
• 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(3:29下);
• 披戴基督了(3:27);
• 在基督耶稣里成为一了(3:28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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