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8月5日主日崇拜讲道
加拉太书第2讲 保罗使徒的职分
张福大牧师
经文: 加拉太书1:11-2:10
加拉太书 基督徒属灵自由大宪章
本书大纲
壹、引言(1:1-10)
贰、个人方面:为蒙召作宣扬信心与自由的使徒职分辩护(1:11-2:21)
叁、教义方面:为信心与自由的教义辨护(3-4章)
肆、实用方面:为信心与自由的生活实践辩护(5:1-6:10)
伍、结语(6:11-18)
犹太教派的人在两方面搅扰加拉太教会:
(1)保罗本身没有使徒的权柄,
(2)因此保罗所传的也没有权威;
故此保罗著述本书之主要目的,就是在这两点上加以辩证;
作者在辩论首点时(使徒的权柄),他从两方面下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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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先以自己所传讲的信息证明他的权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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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以其生平(到当时为止,只得两次访耶路撒冷)辅证。
一、保罗所传讲的福音是由神特别启示而来(1:10-1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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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出于人的意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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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从人领受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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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不是人教导的;
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;
二、保罗所传讲的福音未受耶路撒冷使徒们和犹太教会的影响(1:13-2:21)
1.以他早期之基督徒活动为证(1:13-17)
归主前至第一次造访耶路撒冷前;
保罗叙述他这段时期的生平,目的有五:
(1)指出他过去极浓厚的犹太教背景,暗示他并非不懂犹太教所相信的教理(1:14);
(2)指出犹太教人可归服主,如他一般(1:15);
(3)指出他的信息乃因蒙神启示,并非自己思想出来的产品(1:16a);
(4)指出他的信息是与外邦人得救有关的(1:16b);
(5)指出他的权柄非出自耶路撒冷的使徒,而直接从神而来(1:17)。
2.以他信主后首次上耶路撒冷为证(1:18-24)
这次是保罗首次到访耶路撒冷(参徒9:26-28);
他叙述只与一名使徒(彼得),一名领袖(雅各)见面,与前者只得十五天,与后者更不会太久,这段之意是要显出:
(1)他的信息与权柄均不可能从使徒来的;
(2)其他各地踊跃见证并接受他的权柄。
3.以他14年后再次上耶路撒冷为证(2:1-10)
这是保罗二次探访耶路撒冷(参徒11:27-30);
他今次到耶路撒冷之目的(在加拉太书立场看)是:
(1)向使徒述说他的使命(外邦人的使者)(参徒9:15;22:21;罗11:13;15:16等),及他的信息(2:7-8)(外邦人得救)(参徒13:46-48;15:12;弗2:8-9;3:6等),并以提多为活例(2;1-3),指出在基督里的自由(2;4-6);
(2)获得称为教会柱石之使徒们的同感与相交(2:9-10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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